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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人民身體自由享有充分保障,行政執行法拘提管收事由相關規定是否違憲,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機關基於重大之公益目的,藉由限制人民自由之強制措施,以貫徹其法定義務,於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之範圍內,應為憲法之所許
(B)行政執行法關於「管收」處分之規定,於法定義務人確有履行之能力而不履行時,拘束其身體所為間接強制其履行之措施,尚非憲法所不許
(C)行政執行法如規定,「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者」得予以拘提管收,已逾越必要程度,與憲法第23條規定之意旨違背
(D)憲法第8條第1項規定所稱「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均須同一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國二下 (2011/12/23)
為什麼是D?
2F
Reang Lin 高一下 (2011/12/24)
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稱「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除須有法律之依據外,尚須分別踐行必要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始得為之。此項程序固屬憲法保留之範疇,縱係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而遽予剝奪;惟刑事被告與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畢竟有其本質上之差異,是其必須踐行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自非均須同一不可"。 出自釋字588內文 

人民身體自由享有充分保障,行政執行法拘提管收事由相關規定是否違憲,依司法院大法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