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目規則》(第三版)
22.1.4 法名僧尼之有法名及俗名者,以法名為標目;如俗名較為著稱,則以俗名為標目。
例:1. 釋證嚴不用俗名王錦雲。
依據《中國編目規則》編目時,僧尼應以何者為作者權威標目? (A)法名(B)本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