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國家通過使領館對在國外的本國國民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叫做( )。 (A) ..-阿摩線上測驗
2F koonk 高二上 (2021/05/31)
在《國際法》上,外交保護是指一國國民在外國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該國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濟時,其國籍國可以通過外交方式要求該外國進行救濟或承擔責任,以保護其國民或國家的利益。外交保護是國家屬人管轄權的重要體現,是國家的權利,無論我國公民是否作出請求,我國都可以根據有關的情況作出行使或拒絕行使外交保護權利的決定。 領事保護(英語:Consular assistance)是指派遣國的外交領事機關或領事官員,在國際法允許的範圍內,接受國保護派遣國的國家利益、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其行為的最終目的是根據國家主權平等和友好合作的原則要求接受國保護派遣國及其國民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加強兩方的友好合作關係。 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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