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能力 1.指於民事訴訟程序得以自己名義,為確定私權之請求或為其相對人之能力,即一般得為民事訴訟當事人而起訴或被訴之能力。 相當於私法上之權利能力概念(也可稱為訴訟法上之權利能力),但範圍較權利能力為大(因為非法人團體仍有當事人能力)。
無權利能力,原則上無當事人能力,也就是不得於民事訴訟為原告或被告。但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實務認為合夥屬於「非法人團體」,所以可以為民事訴訟之原告或被告。
30 下列何者無民事訴訟法上之當事人能力? (A)精神病患(B)植物人(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