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下列有關決算之編造的敘述,何者錯誤?
(A)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年度終了後 2 個月,為該會計年度之結束期間
(B)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決算書中列表說明
(C)往年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預收款、應付款、預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 4 年,而
仍未能實現者,原則上可免編列
(D)當年度立法機關為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執行結果,應於決算內表達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 B(54), C(575), D(97), E(0) #1718650
統計: A(21), B(54), C(575), D(97), E(0) #1718650
詳解 (共 5 筆)
#2554527
應收、應付、保留數準備
(預收預付就心裡打定主意未來才會實現了,至少對應收應付來說是未來)
13
0
#3287728
決算法第 七 條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6
0
#5938473
決算法 第7條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