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主管機關應至少多久舉辦一次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
(A)每3年
(B)每4年
(C)每5年
(D)每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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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90), C(566), D(4), E(0) #697512

詳解 (共 3 筆)

#1213019
生活之類的調查通常是每5年,碰到『兒少』『家暴』就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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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774
社會救助法 第13條(定期辦理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每年應定期辦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調查。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調查後,對因收入或資產增加而停止扶助者,
應主動評估其需求,協助申請其他相關福利補助或津貼,並得視需要提供或轉介相關
就業服務。 
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五年舉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 並出版統計報告。若社會經濟情勢有特殊改變,得不定期增加調查次數。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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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021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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