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我國目前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劃分,若有爭議時,應依據下列那些法律來處理?①省縣自治法②憲法③省縣自治通則④地方制度法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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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0), B(187), C(5239), D(780), E(0) #142807
統計: A(240), B(187), C(5239), D(780), E(0) #142807
詳解 (共 10 筆)
#667660
沒有地方自治法這部法律,有關地方自治事項都是以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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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6014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
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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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1
省縣自志通則還有適用嗎?還是已經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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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456
省縣自治通則雖然憲法中有規定,但到現在都還沒有制定成
至於地方自治法...那應該是試典委員亂編來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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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35
如上述請改答案為(B)(D)或是改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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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19
此題題目也是未顯示完整
應該還要加入以下文字:
A.ab......B.bc.......C.bd......D.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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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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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961
請問為什麼沒有地方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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