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第27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直轄市 — 行政院縣(市) — 中央各關主管機關鄉(鎮、市)— 縣政府
31 某鄉公所為該鄉孤兒社會救助之職權需要,訂定「○○鄉孤兒訪視慰問辦法」,請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