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被保險人區分成六大類。請問: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為第幾類被保險人?
(A)第三類
(B)第四類
(C)第五類
(D)第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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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93), C(765), D(219), E(0) #733858
統計: A(180), B(93), C(765), D(219), E(0) #733858
詳解 (共 6 筆)
#1021319
第10條
被保險人區分為下列六類:
一、第一類: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四)雇主或自營業主。
(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二、第二類:
(一)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二)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三、第三類:
(一)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
(二)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
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
四、第四類:
(一)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之受徵集及召集在營服兵役義務
者、國軍軍事學校軍費學生、經國防部認定之無依軍眷及在領卹期
間之軍人遺族。
(二)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
(三)在矯正機關接受刑之執行或接受保安處分、管訓處分之執行者。但
其應執行之期間,在二個月以下或接受保護管束處分之執行者,不
在此限。
五、第五類: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
六、第六類:
(一)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二)第一款至第五款及本款前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之家戶戶長或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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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65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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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298
第四類 | 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 | 無 |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留守業務署 |
| 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 | 無 | 內政部役政署 | |
| 矯正機關之收容人 | 無 | 法務部及國防部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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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141
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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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569
請問各位前輩在第四類的受刑人是由誰繳保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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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9818
三版 P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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