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辦理市地重劃時,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依規定原則上其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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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2/15)
平均地權條例 第60條(公共設施用地及各項費用之共同負擔) Ⅰ依本條例規定實施市地重劃時,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場等十項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如無未建築土地者,改以現金繳納。其經限期繳納而逾期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