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採購,發現廠商驗收後不履行保固責任,情節重大,擬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通知廠商
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台灣電力公司為通知前,應給予廠商口頭或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
(B)台灣電力公司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認定廠商是否該當通知刊登之事由
(C)台灣電力公司審酌是否情節重大,應考量其所受損害之輕重、廠商可歸責之程度、廠商之實際補救或賠 償措施等情形
(D)廠商如不服台灣電力公司之通知,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 20 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 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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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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