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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郵政: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133210 | 科目:郵政/佐級晉員級◆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郵政: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133210

年份:114年

科目:郵政/佐級晉員級◆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31 甲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其於中華郵政公司設置之智慧型收受郵件專用器具完成交寄包裹郵件,依郵政法規 定,其行為之法律效力為何?
(A)應由甲之監護人陪同交寄,始生效力
(B)推定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C)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而有效
(D)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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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題目解析 本題考察的是法律行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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