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關於牙體技術所的名稱與業務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牙體技術所名稱之使用或變更,應經由衛生福利部核准
(B)可以使用在同一直轄市內,與受停業處分之牙體技術所類似之名稱
(C)牙體技術所的業務製作紀錄,至少應保存三年
(D)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 B(14), C(61), D(518), E(0) #3138690

詳解 (共 1 筆)

#6094099
牙體技術所應就其業務製作紀錄,並連同牙醫...
(共 19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