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不按址投遞區域,郵局在公用受信箱或集體受信箱中,僅投遞何種郵件?
(A)各類掛號郵件
(B)平常郵件
(C)快捷郵件
(D)限時郵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 B(287), C(9), D(6), E(0) #3822496

詳解 (共 1 筆)

#7315395

136條

第一項
不按址投遞區域之
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
一、收件人
通知寄件人,
將郵件寄交
當地郵局
按址投遞地區內
之行號或
住戶
代為收轉。

二、收件人
以書面通知
當地郵局
將郵件投交
當地郵局
按址投遞區內
指定之行號或
住戶
代為收轉。

三、收件人
在郵局投遞路線
必經之路邊、
岔道口、
行號或
住戶門前,
自行設置
受信箱,

並以書面
通知當地郵局
將其郵件投入
該受信箱內,
由收件人
自行提取。
ㅤㅤ

四、收件人
用書面指定
一郵局
寄放其郵件,
由收件人
到該郵局領取。

五、將郵件投入
郵局在車輛可通達,
且為公眾必經之
適當地點,
所設置之
公用受信箱或
集體受信箱,
由村鄰長或
公推之負責人
負責提取分發,
或由收件人
自行提取。

第二項
未依前項各款規定
辦理之郵件,
留存最近
投遞局所,
或郵政代辦所,
待收件人
或其委託代領人
前來領取,
待領期限
一個月。
前項第四款
寄放郵件
待領期限亦同。
逾期未領,
視為
無法投遞郵件,
依相關規定處理之。 
ㅤㅤ

第三項
第一項
第三款、第五款
由郵局
或收件人
設置之受信箱,
僅投遞
平常郵件,
各類
掛號郵件
以通知單
放置受信箱內
通知招領。

第四項
收件人
於其收件地址
飼養之動物,
有攻擊郵政服務人員
或郵局委託
遞送郵件人員之虞,
經通知改善
而未改善者,
郵局對該
收件地址郵件
得不按址投遞,
自指定日期起,
將該收件地址之
郵件寄放於
指定郵局待領,
至改善為止。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