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在市區行經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下列何者非屬其辦理
之原則?
(A)其行經市區內之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基於維護當地交通秩序之需要,應與當地政府
協議定之
(B)市區行經路線,以能便捷直接到達業者在該市區所設之車站為原則
(C)市區設站,其間隔須小於五百公尺為原則
(D)經同意之營運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當地政府如因實際需要得予調整變更,並應函請
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辦理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37 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