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二技◆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之規定,施放一定數量以下之舞臺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前報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述所稱一定數量以下之舞臺煙火,指於一日內在同一施放 地施放超過公告數量且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者,其負責人應於施放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備查?
(A)施放之火藥量每個十五公克以下,數量五十個以下
(B)施放之火藥量每個超過十五公克,三十公克以下,數量三十個以下
(C)施放之火藥量每個超過三十公克,五十公克以下,數量五個以下
(D)施放之火藥量每個超過五十公克以上
(E)施放之舞臺煙火,其火藥量含有二種以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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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Shih Sian 小一下 (2018/01/21)
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所稱一定數量以下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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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shih0204 高三下 (2018/07/11)



  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所稱一定數量以下之舞臺煙火,指於一日內在同一施放地施放超過公告數量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其負責人應於施放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一、施放之火藥量每個十五公克以下,數量五十個以下。 
  二、施放之火藥量每個超過十五公克,三十公克以下,數量三十個以下。 
  三、施放之火藥量每個超過三十公克,五十公克以下,數量五個以下。 
  前項施放之舞臺煙火,其火藥量在二種以上時,以各款實際數量除以所規定數量,所得商數之和為一以下,且除以所規定公告數量,所得商數之和超過一時,應依前項規定報請備查。

31.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之規定,施放一定數量以下之舞臺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