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條
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不得為受託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20024
310 下列何者得擔任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A)未成年人 (B)受監護或輔助宣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