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項共同撥繳費用,按公務人員本(年功)俸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五之費率,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公務人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撥繳滿四十年後免再撥繳。
*我的課本上頭寫提發費率為12%~18%之間,是否已經條法呢?
40 公務人員退撫新制(民國84年7月1日以後),對退休金來源採政府與公務人員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