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重建區段土地進行都市更新之實施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
4F JEREMY65 高三下 (2015/12/17)
都市更新條例 第25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重建區段之土地,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但由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者,得以【徵收、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方式實施之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得以【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之。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8條(BOT的法源) 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之方式如下: 一、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二、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無償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三、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 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四、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 、整建後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五、由政府投資新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 權歸還政府。 六、為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 委託第三人營運。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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