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第22 條
同一行為,不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12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公務員同一行為已受法院無罪之宣告者,應如何處置?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