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目前政府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所採取之估價方式為:
(A)定期性辦理,並採區段估價方式,評定區段地價後,據以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B)配合施政需要,隨時辦理,採區段估價方式,評定區段地價後,據以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C)定期性辦理,並採逐宗土地個別估價,提請評定
(D)配合施政需要,隨時辦理,採逐宗土地個別估價,提請評定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廖佳甄 高一下 (2015/12/08)
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
2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7/04/05)

第 15 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左:

一、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

二、依據調查結果,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

    會評議。

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四、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

五、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目前政府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所採取之估價方式為: (A)定期性辦理,並採區段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