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下列有關會計人員的規定,何者錯誤?
(A)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及其佐理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及考績,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依法為之
(B)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事務,由各該管主計機關派駐之主辦會計人員綜理、監督、指揮之
(C)會計事務,在事務簡單之機關得合併或委託辦理。但會計事務設有專員辦理者,不得兼辦出納或經理財物之事務
(D)會計人員除非簽報核准,否則不得兼營會計師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公務機關、公私營業機構之職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nna 大一上 (2013/11/20)
第 112 條 會計人員不得兼營會計師、律師業務,除法.....看完整詳解
2F
Allbee Ya 大二上 (2018/06/08)

會計法§112

「絕對」不得兼營會計師、律師業務。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公務機關、公私營業機構之職務。

28 下列有關會計人員的規定,何者錯誤? (A)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主辦會計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