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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審計機關通知各機關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各機關如不負責答復,或答復不當時,審計機關應如何處理?
(A)由審計部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核辦
(B)由審計部呈請監察院核辦
(C)由審計部通知其上級機關長官核辦
(D)由審計部逕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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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蔡飛矢 高三下 (2015/01/06)

審計法第20條: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查詢之,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

審計機關對各機關不負責答復,或對其答復認為不當時,得由審計部呈請監察院核辦。

42 審計機關通知各機關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各機關如不負責答復,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