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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22.( )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各種存貨估價方法之選用,下列何種方法不得與 成本時價孰低法並用?
(A)後進先出法
(B)先進先出法
(C)加權平均法
(D) 移動平均法。〈所44〉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micky 高三下 (2016/09/08)
所得稅法第44條:「
I 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副產品等存貨之估價,以實際成本為準;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納稅義務人得以淨變現價值為準,跌價損失得列銷貨成本;成本不明或淨變現價值無法合理預期時,由該管稽徵機關用鑑定或估定方法決定之。
III 第1項成本,得按存貨之種類或性質,採用個別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計算之。」

122.( )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各種存貨估價方法之選用,下列何種方法不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