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叫詐騙集團,不會叫詐騙組織
我是這樣記的
問:何謂「習慣性」犯罪?答:係指以習慣性之意思傾向,反覆實行同種行為之犯罪;其具有機會就犯之企圖、意圖或不務正業等習性,以排除偶發、突然、一時間之犯罪態樣。例如一般所稱的「竊盜慣犯」、「煙毒慣犯」等即是。◎參考法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問:何謂「集團性」犯罪?答:係指以集體行動或分工方式,從事不法行為之犯罪態樣;其具有以眾暴寡之特性,必須要有三人以上共同從事犯罪之事實,排除個別不法行為與偶發共犯。例如竊車犯罪集團,其犯罪成員包括竊盜、贓物、偽造文書及走私等罪犯;另信用卡盜刷案件,亦多屬集團性之經濟犯罪。◎參考法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問:何謂「組織性」犯罪?答:...
問:何謂「習慣性」犯罪?答:係指以習慣性之意思傾向,反覆實行同種行為之犯罪;其具有機會就犯之企圖、意圖或不務正業等習性,以排除偶發、突然、一時間之犯罪態樣。例如一般所稱的「竊盜慣犯」、「煙毒慣犯」等即是。◎參考法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問:何謂「集團性」犯罪?答:係指以集體行動或分工方式,從事不法行為之犯罪態樣;其具有以眾暴寡之特性,必須要有三人以上共同從事犯罪之事實,排除個別不法行為與偶發共犯。例如竊車犯罪集團,其犯罪成員包括竊盜、贓物、偽造文書及走私等罪犯;另信用卡盜刷案件,亦多屬集團性之經濟犯罪。◎參考法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問:何謂「組織性」犯罪?答:係指以組織型態從事犯罪而言;該犯罪組織內部結構階層化,並有嚴密之控制關係。例如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所規範之犯罪即是;該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依其第二條定義,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來源:警察職權行使法教材
係指以集體行動或分工方式,從事不法行為之犯 罪態樣;其具有以眾克寡之特性,必須要有三人以上共同從事 犯罪之事實,排除個別不法行為與偶發共犯。 例如竊車犯罪集團,其犯罪成員包括竊盜、贓物、偽造文書及走私等罪犯;另, 目前的信用卡盜刷案件,亦多屬集團性之經濟犯罪。
115.以集體行動或分工方式,從事不法行為之犯罪態樣,其具有以眾暴寡之特性,必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