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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054.經警察機關處分案件,被處罰人未依法聲明異議者,其處分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至 第幾日期滿時確定?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五日。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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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成功 高二下 (2016/01/07)
第45條(即時裁定)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前項警察機關移請裁定之案件,該管簡易庭認為不應處罰或以不處拘留、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為適當者,得逕為不罰或其他處罰之裁定。 第43條(處分書之製作)  左列各款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作成處分書:   一、違反本法行為專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   二、違反本法行為選擇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   三、依第.....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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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成功 高二下 (2016/01/04)

第一編  總 則  第四章  時 效第31條(訊問、處罰之時效期間)


  違反本法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
  前項期間,自違反本法行為成立之日起算。但其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第32條(執行時效)
  違反本法行為之處罰,其為停止營業、罰鍰、沒入、申誡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為拘留、勒令歇業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六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
  分期繳納罰鍰而遲誤者,前項三個月之期間,自其遲誤當期到期日之翌日起算。其經易以拘留者,自法院裁定易以拘留確定之日起,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


第49條(裁定書或處分書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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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箱 國二下 (2020/03/14)
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五條
本法所稱裁處確定,係指左列各款情形而言:
一、經警察機關處分之案件,受處分人未依法聲明異議者,其處分自處分
書送達之翌日起,至第五日期滿時確定。

054.經警察機關處分案件,被處罰人未依法聲明異議者,其處分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