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6.某甲因圖利下列何人,關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向警察機關為虛偽之證言..-阿摩線上測驗
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7/27)
原本題目: 086.某甲因圖利下列何人,關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想警察機關為須為之證言或 通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特別規定,某甲處以申誡或免除其罰? (A)配偶 (B)五親等內血親 (C)三親等內姻親 (D)以上均可。 . 修改成為 086.某甲因圖利下列何人,關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向警察機關為虛偽之證言或通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特別規定,某甲處以申誡或免除其罰? (A)配偶 (B)五親等內血親 (C)三親等內姻親 (D)以上均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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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GOGOGO! 研二上 (2022/12/25)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禁止特定人涉足之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明知其身分不加勸阻而不報告警察機關者。
二、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不實之陳述或拒絕陳述者。
三、意圖他人受本法處罰而向警察機關誣告者。
四、關於他人違反本法,向警察機關為虛偽之證言或通譯者。
五、藏匿違反本法之人或使之隱避者。
六、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違反本法案件之證據者。
因圖利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而為前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行為之一者,處以申誡或免除其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