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依「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之規定,警察執行圍捕任務時,因事實需要,設..-阿摩線上測驗
1F Yung Hao 國一上 (2023/02/27)
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第四點: 1、封鎖原則:為保全跡證及執行圍捕時,避免傷及民眾,應將現場嚴加封鎖,而現場封鎖之範圍和警戒方法,需視環境情況及事實需要而定,初期封鎖線宜擴大,並以三層封鎖警戒線為原則,俟跡證、嫌犯行蹤掌握後,再逐步將範圍往內圍縮小,三層封鎖警戒線分別為第一(攻堅、勘察)封鎖線、第二(警戒)封鎖線、第三(交通)封鎖線,於其區域內分別執行左列事項: (1)第一(攻堅、勘察)封鎖線:為執行現場勘察、談判、攻堅逮捕及各項偵蒐作為之區域。 (2)第二(警戒)封鎖線:為開設臨時指揮所之區域(各級長官、嫌犯或被害人親友及待命警力集結)。 (3)第三(交通)封鎖線:為大眾傳播媒體人員採訪區域(由警方發予採訪臂章,並指定專人適時提供資料發布新聞)。 (4)交通封鎖線外:為一般民眾活動範圍之區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