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所訂定的「指紋鑑識作業手冊修正規定」指紋比對結果:依特徵點位置、方向及特徵點間所夾之紋線是否具一致性,作出相符、不相符(未發現相符)或無法比對之結論。判定相符需具備的條件: (一)紋型及流向相符。 (二)至少須有十二個特徵點形態、特徵點間相對位置及所夾紋線數相符。
451.有關指紋鑑定的結果,下列何者正確? (A)相符、不相符、相似 (B)相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