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犯罪手冊 二百零二、同一案件有少年與非少年共同犯罪者,應分別繕寫移送書或報告書,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庭)及地方檢察署或軍事法院檢察署;且於移送書或報告書關係人欄處填註係同案犯嫌或少年,並於附記欄載明另案移送機關及移送文號。持有、施用毒品案件應另案分開一人一案移送。
620.少年與成年人共同犯罪者,移送時應: (A)分繕移送書分別移送 (B)合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