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犯罪嫌疑之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並應先報請管轄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19.立法委員於開議期間,涉嫌酒駕肇事,致第三者死亡案,經當場查獲 ,警方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