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違反法律之任意規定者,其效力為:
(A) 絕對無效
(B) 得撤銷
(C) 經相對人同意始生效力
(D) 如當事人間別無異議,則其行為仍有效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
100年初年線上模擬考公職王(下)#7296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0.41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國二下 (2012/01/10)
法律之規定中,有所謂強行規定及任意規定。所謂強行規定,是指不問當事人之意思如何,均強予適用之規定。任意規定是指得以當事人之意思變更之法律規定,在當事人無特別約定時,任意規定始得發揮其補充或解釋功能。判斷一個法律規定是強行規定或任意規定,應依法律規定之文字、體系、規.....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2F
Esther
大四下 (2022/10/22)
任意規定係指法律規定之內容主要在規範私人利益,與國家或社會公益無直接關聯,屬無必須強制實現之作用之私法規定,可由當事人之意思自由任意選擇變更或拒絕適用,故僅能相對適用,因此,任意規定僅具補充或備位之意義。
任意規定之用語為「得」、「告訴乃論」、「契約另有訂定者,從其規定」等。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違反法律之任意規定者,其效力為: (A) 絕對無效 (B) 得撤銷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