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80年迄今,我國總共進行了七次修憲,對於《憲法》本文中的規範進行調整。其中..-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
3F
|
4F Pan Penelope 高一上 (2012/05/30)
內閣制的副署: 元首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閣揆(行政院)副署,始為有效,副署表示負責 內閣制的倒閣: 立法機關若要制衡行政機關可行使倒閣權,亦即國會對內閣有"不信任投票權",內閣閣揆有提請元首"解散國會"之權 雙首長制的副署: 有,但有限制,法國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時,通常需要總理副署,但有關任免總理,提請公民複決,解散國會和發布緊急命令等事項,則不必經總理副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