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內心實為租賃之意思,但卻故意對不知情之乙表示為使用借貸,甲該行為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租賃有效
(B)使用借貸有效
(C)乙可主張租賃,使用借貸均有效
(D)租賃,使用借貸均無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Colin Chen 小四上 (2012/01/09)

第八十六條(真意保留或單獨虛偽意思表示)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即【有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ANS:第八十六條前段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表意人甲內心真實→即〈租賃之意思〉→即【有效】。

又根據題意:甲內心實為租賃之意思,但卻故意對不知情之乙表示為使用借貸
ANS:第八十六條但書,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表意人甲內心真實→即〈租賃之意思〉→即〈無效〉。

                           表意人甲外表虛偽→即〈使用借貸〉〈有效〉。


若是問雙方通謀,如下ANS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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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Ya-Ting Chang 高三下 (2012/01/21)

不好意思~樓上的你這樣回答我還是不懂...照你這樣說~相對人是乙(不知情)~"〈租賃之意思〉→即【有效】。"

那為什麼不是選A??

3F
Mo Kinwe 國三上 (2012/02/03)
其實妳把民法86條的意思套入題目來說明的話就像這樣子:
1.甲對乙為使用借貸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2.換言之,並不因為甲內心的意思(租賃)與外在的意思表示(使用借貸)不同而無效

3.至於但書"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就是說如果乙明知甲內心為租賃的意思則情況就剛好相反了
題目上乙為不知情 故不符合但書的情況

結論:甲的使用借貸意思表示有效


甲內心實為租賃之意思,但卻故意對不知情之乙表示為使用借貸,甲該行為之效力,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