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原則上應於主管機關核准函送達或申報生效日起3個月內開始募集,得展延一次,展延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39.不動產投資信託經核准或申報生效後,若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募集,則自主管機關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