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列財產為特有財產:
一、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C
二、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B
三、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
前項所定之特有財產,適用關於分別財產制之規定。D
民法第 1031-1 條
10.下列財產何者非特有財產? (A)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口頭聲明為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