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資訊學」一詞,最先出現於1992年在臺北成立的「中華圖書資訊學教育學會」。臺灣各圖書館學系所隨即陸續更改為「圖書資訊學系(所)」或類似名稱。原本「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應譯為「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但在申辦作業過程中,因長度等考量因素,以類似簡稱的「圖書資訊學」定案。
基於國際化原則,英文名稱仍然採取原來的用法。第一個「圖書館學系」改名為「圖書資訊學系」申請過程中,曾經被問到:「為甚麼是 Department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而不是『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s』」?答案是:前者意指「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融合為一」,後者則意味「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兩者各自獨立,但同為該系所教學研究主題。」在某些方面與某種程度上,類似「biochemistry」or「biology and chemistry」兩種課程或學程之間的區別。
另一方面,圖書資訊學是以圖書館學為體,資訊學為用。「圖書館的傳統從此喪失」之類的質疑,實為過慮。英語維基百科,將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視為改用新名的library science,自圖書館史至圖書館學理論與圖書館學教育及圖書館事業,都由傳統出發,提供簡要的介紹。由此可見變革並非根除,而是在傳承過程中添加新的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