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1 條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款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以 與我國政府簽訂之租稅協定中訂有互惠免稅條款或經外交換文同意互惠免稅,經財政部核定實施者為限。
315.( ) 依所得稅法規定,外國國際運輸事業與我國政府簽定租稅協定中定有互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