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0條: 實施容積管制地區,每輛停車空間(不含機械式停車空間)換算容積之樓地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四十平方公尺。
停車位免計入容積:40平方公尺/每輛地下一層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
6000-(40x120)-1000=200停車位免計入容積:40平方公尺/每輛地下一層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
32 某地上 12 層,地下 4 層之辦公大樓,其建築面積為 1000 平方公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