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A 公司近日收到因違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而遭到應繳納代金的行政處分。請問依據 現行之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可確認 A 公司係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
(B)可確認 A 公司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3 百人
(C) A 公司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 1%
(D) A 公司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法定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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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51), C(16), D(4), E(0) #3564494

詳解 (共 3 筆)

#6732200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是針對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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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0643

正確答案是 (B) 可確認 A 公司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3 百人

解析:

  • (A) 選項正確: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負有進用原住民義務並可能因未達標準而被處以繳納代金處分的對象,正是「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

  • (B) 選項錯誤:依同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得標廠商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的門檻為「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100 人者」(並非 3 百人)。因此,收到此項代金處分僅能確認該公司國內員工總人數超過 100 人,無法直接確認是否逾 3 百人。

  • (C) 選項正確依據該法條規定,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100 人的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應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的 1%

  • (D) 選項正確得標廠商若未達到法定進用原住民比例,依法必須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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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0644
錯誤的是 **(B)**。
## 條文要點整理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 [law.cip.gov](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2069)
據此逐項判斷:
- (A)「可確認 A 公司係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  
  題幹說 A 公司是因違反第 12 條第 1 項而遭處分。第 12 條的適用對象就是「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所以可推知其為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敘述正確。 [law.cip.gov](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2069)
- (B)「可確認 A 公司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3 百人」  
  條文只要求「逾一百人」即可適用,並未要求或可推論必須「逾三百人」,題干也未提供此資訊,因此無法由違反第 12 條第 1 項即推知其員工逾 300 人,此敘述錯誤。 [law.cip.gov](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2069)
- (C)「A 公司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 1%」  
  這正是第 12 條第 1 項的文字內容,敘述正確。 [law.cip.gov](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2069)
- (D)「A 公司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法定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  
  依第 12 條第 3 項:「得標廠商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第一項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敘述與條文一致,正確。 [law.cip.gov](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2069)
所以,本題答案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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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57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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