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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8436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8436

年份:10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32 AB 土地相鄰,甲、乙、丙、丁、戊、己共有 A 地,各有應有部分六分之一,戊、己、庚、辛、壬 共有 B 地,各有應有部分五分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戊想要分割 A 地與 B 地,希望分割後自己所分配之土地得集中在一處,不須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得 聲請法院合併分割
(B)戊得到甲、乙、丙、丁、己、庚、辛、壬全體共有人同意,始得聲請法院合併分割
(C)戊得到丙、丁、己、庚共有人同意,得聲請法院合併分割
(D) AB 土地不得合併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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