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下列何者不是 IAS 41「農業」所界定之農產品(Agricultual Product)?
(A)草莓醬
(B)牛奶
(C)羊毛
(D)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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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1), C(9), D(0), E(0) #3709916

詳解 (共 1 筆)

#7308029

1. 適用範圍:生物資產與農產品
首先要區分什麼是「生物資產」,什麼是「農產品」。
生物資產 (Biological Assets): 活的動物或植物(例如:牛、羊、果樹、林木)。
農產品 (Agricultural Produce): 生物資產收成後的產物(例如:牛奶、羊毛、採摘後的蘋果、砍伐後的原木)。


2. 衡量原則:公允價值 (Fair Value)
這是 IAS 41 最重要的考點。
• 衡量公式: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 (FVLCTS)
• 生物資產: 在「資產負債表日」,必須按 FVLCTS 衡量。產生的評價損益,直接認列在當期損益(不是 OCI 喔!)。
• 農產品: 在「收成時點」,按 FVLCTS 原始認列。一旦收成後,就轉入 IAS 2「存貨」 處理。

3. 重要例外:生產性生物資產 (Bearer Plants)
這是近年準則修訂後的大重點!
並非所有植物都適用 IAS 41。像果樹、茶樹、葡萄藤這類**「生產性植物」**,它們的目的是為了生產農產品,且預計生產超過一期,本身不會被當作農產品賣掉(除非報廢)。
• 處理方式: 視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適用 IAS 16。
• 衡量: 使用「成本模式」或「重估價模式」,並需提列折舊。
• 注意: 果樹上的**「果實」**依然適用 IAS 41(按公允價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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