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中級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能力鑑定試題_科目 2:無形資產評價概論(二)#133460
年份:114年
科目:iPAS◆無形資產評價概論(二)◆中級
32.下列有關商譽之構成及衡量之說明,有哪幾項說明為正確?
(1)商譽之價值為採用評價方法所估計之企業整體價值減除可辨認淨資產價值後之剩餘金額。
(2)商譽通常包括兩個或多個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專屬綜效。
(3)商譽通常包括企業擴展業務至不同市場之機會。
(4)商譽通常包括未來資產所產生之效益,例如新客戶及未來技術。
(5)企業購買之標的為業務或資產群組而非企業組織時,則該企業不得在此購買交易中認列商譽。
(A) 2 項;
(B) 3 項;
(C) 4 項;
(D) 5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