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教育人員執行職務時,知有家庭暴力的嫌疑犯者及學校受理與性侵害犯罪有關事務時,需通報「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若違反此規定,應處新台幣多少罰鍰?
(A)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
(B)四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C)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D)八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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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23), C(312), D(44), E(0) #58405

詳解 (共 1 筆)

#2776846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8 條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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