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應受送達人拒絕受領而無法律上原因者,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係指..-阿摩線上測驗
11F 木白柏 幼兒園下 (2022/01/24)
送達大概可以分成五種:一般送達、補充送達、留置送達、寄存送達,跟公示送達 1. 一般送達 2. 補充送達 3. 留置送達 4. 寄存送達 查看完整內容 送達大概可以分成五種:一般送達、補充送達、留置送達、寄存送達,跟公示送達 1. 一般送達 2. 補充送達 3. 留置送達 4. 寄存送達 5. 公示送達 | |
12F 吉霸昏(112國營企管兼職 大二下 (2023/10/06)
【寄存送達] 寄存送達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
(不能依直接或補充送達時) 【公示送達】-依法公告(存在特定法定事由) 【留置送達】-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 (應受送達人拒絕受領) 【補充送達】 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 | |
13F Ru 國三下 (2024/04/16)
送達的方法分為5種:一般送達、補充送達、寄存送達、留置送達及公示送達
(一)一般送達
將文書送到應受送達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如果在其他地方遇到應受送達人並交付給他,也符合一般送達的要件。若不知道應受送達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或是不能夠送到這些地方,或者應受送達人要求,也可以送到應受送達人的就業處。 (二)補充送達 送達到應受送達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但沒有遇到本人時,可以將文書交給同居人或受僱人。但如果同居人或受僱人是他造當事人,就不能用把文書交給同居人或受僱人的方式送達,例如離婚訴訟的開庭通知書不能補充送達給同居的配偶。 (三)寄存送達如果寄信時,沒有遇到本人、同居人或受僱人... 查看完整內容 送達的方法分為5種:一般送達、補充送達、寄存送達、留置送達及公示送達(一)一般送達將文書送到應受送達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如果在其他地方遇到應受送達人並交付給他,也符合一般送達的要件。若不知道應受送達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或是不能夠送到這些地方,或者應受送達人要求,也可以送到應受送達人的就業處。 (二)補充送達送達到應受送達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但沒有遇到本人時,可以將文書交給同居人或受僱人。但如果同居人或受僱人是他造當事人,就不能用把文書交給同居人或受僱人的方式送達,例如離婚訴訟的開庭通知書不能補充送達給同居的配偶。 (三)寄存送達如果寄信時,沒有遇到本人、同居人或受僱人,也就是不能用前面說的一般送達或補充送達,則可將文書放在自治機關(如村里長辦公室)或警察機關,並製作兩份送達通知書,一份黏貼在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他就業處所的門首,另一份放進送達處所的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通知應受送達人去自治或警察機關領取文書。 寄存送達在寄存後第10日,文書就會發生送達的效力,即使沒有人去領取也一樣。而這類的送達,寄存機關(自治或警察機關)會保存文書2個月。
(四)留置送達應受送達人沒有法律上的理由而拒絕收領時,直接將文書放在送達處所,此時即發生送達效力。 (五)公示送達公示送達是以公告的方式送達文書,如果有以下3種情形之一,當事人都可以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1)對方的處所不明(2)已經向有治外法權人的住居所或事務送達而無效(3)對方已經在外國,又不能依民事訴訟法第145條的規定囑託那邊的大使館、領事館等送達文書,或已經預知就算依法辦理也會無效。如果法院為了避免訴訟遲延,也可以自己依職權命公示送達,不用等當事人聲請。 公示送達的文書,會由法院書記官保管,並在法院的公告處黏貼公告,告知應受送達人可以隨時去領取。但應送達的文書如果是通知書,必須將通知書黏貼在公告處 公示送達是公告後的20日直接發生送達的效力,不管應受送達人有沒有看到,或有沒有去書記官那裡領文書,都會生效。20日是從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在公告處之日起算,公告在法院網站的,從公告在網站之日起算,如果還有登載在公報或新聞紙的,就從最後登報之日起算。不過,如果必須送達到外國而做公示送達,要經過60日才會發生效力。 另外,如果已經有一次公示送達,之後對同一位當事人還要再公示送達時,雖然也是要再次公告,但從黏貼公告處的翌日起,發生效力。 來源: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wABC/911?hightlight=留置送達#footnote-12 法律人 |
32. 應受送達人拒絕受領而無法律上原因者,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係指..-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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