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又稱百分比藝術,《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規定公共工程款的百分之一必須用來支付公共藝 術
第 四 章 文化環境
第 15 條
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之興辦機關(構)應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百分之一。
出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06
32. 關於臺灣的公共藝術發展,從 1992 年《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開始,規定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