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SOLAS公約對操舵設備的相關規定,除另有明文規定外,每一船舶具有經主管官署認為滿意的 主操舵裝置及輔助操舵裝置,兩者之一發生故障失效時,不會導致另一裝置無法操作。請問下列關 於主操舵裝置與舵桿之規定何者正確?
(A) 船舶在最深航行吃水及最大前進營運航速的情況下,能將舵自一舷的35度。轉至另一舷的35度 ,並在相同的情況下,在40秒之內將舵自一舷的35度轉至另一舷的35度
(B) 船舶在最深航行吃水及最大前進營運航速的二分之一,或7節(兩航速以較大者為準)的情況下 ,能在60秒之內將舵自一舷的15度轉至另一舷的15度
(C) 應經驗證具有足夠的強度,並能在最大前進營運航速時操縱船舶
(D) 其設計應使其在最大倒退航速時不致受損,且需在最大倒退航速及最大舵角的情況下,經試俥證 明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5), B(117), C(393), D(100), E(0) #2439318

詳解 (共 2 筆)

#4301075
主操舵裝置應能在船舶處於最深航海吃水,以...
(共 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2
#6291273

主操舵裝置:船舶在最深航行吃水及最大前進營運航速的情況下,能將舵自一舷的35度。轉至另一舷的35度 ,並在相同的情況下,在28秒內將舵自一舷的35度轉至另一舷的30度

輔操舵裝置:船舶在最深航行吃水及最大前進營運航速的二分之一,或7節 (航速以較大者為準)的情況下 ,能在60秒之內將舵自一舷的15度轉至另一舷的15度
9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01103
未解鎖
主操舵裝置應能在船舶處於最深航海吃水,以...
(共 5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