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關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侵害..-阿摩線上測驗
5F Ya-Ting Chang 高三下 (2012/03/23)
(c)選項也是錯在多了”須”字。 例如:甲和乙並未攜帶任何凶器,而共同對丙強制性交,即因符合§222第一款的加重事由。(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
6F Ke-Lun Chen T 小五下 (2013/12/19)
C是對的吧 個人見解本題是在說222條成立要件 須就像必須=應 應攜帶凶器犯之者 只要有1到8款成立其中任何一款 均可成立本罪 所以c因該也是成立要件 只是答案最好選a比較好 A是很明確有確定侵害個人法益 但c誰說一定要攜帶凶器才可成立本罪 也可以不帶凶器成立 所以個人覺得c也可以 只是建議沒清楚答案在選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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