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為↓
刑法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30 技安今年 25 歲,觸犯刑法的規定而構成犯罪行為時,需負刑事責任。請問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