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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規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民國88年修正公佈之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重大事項,而校務會議得成員係由哪些成員所組成?
(A)校長、全體專任教師、家長代表會、學生代表
(B)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
(C)校長、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社區人士代表
(D)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ing-Lun Chia 高一下 (2012/04/22)
「職工代表」之設置,其屬性應包括校內專任之職.....看完整詳解
5F
Claire Chu 國三下 (2015/05/26)
所以代理教師可以不用參加囉??
6F
113教甄上岸(感謝) 大二下 (2019/01/15)

第 10 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民國88年修正公佈之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重大事項,..-阿摩線上測驗